二、做好学生党员的持续教育与培养工作

(一)强化学习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学生党支部的实际,健全并完善学生党员持续教育培养的制度,形成不断学习的优良学风。引导学生党员积极主动关注时事政治,学习内容可包括当前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国内外的热点透视、舆情分析等,大学生的基本思想动态、思想困惑等。可组织不定期不定形式的理论知识测试、讨论交流等,使学习更具吸引力、更富成效性。加强对新党员预备期间考察和培养工作。

(二)通过实践形式,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大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接受教育,培养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参与支部建设、团学工作和社会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律性,增加责任意识,培养奉献精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形成激励机制,提升党支部活力。要在学生党支部建立健全明确具体、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中,以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参照标准,在创先争优等党建工作中,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示范责任区”等各类形式的活动,把党员先进性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实际成效上。

(四)建立目标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基层党建工作中不断探索与完善对学生党员实行目标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将党员的标准、义务、权利、应承担的工作及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以责任制的形式进行管理和考核,使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目标更明确、措施更具体。目标管理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学生党员充分认识自己的职责,实现进一步自我管理,及不断学习的目标。

(五)建立保障体系,推动支部管理创新。学生党支部要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使其有章可循,同时也形成有形或无形的约束力。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学生党支部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以推动学生党支部活动的有效开展。